2021年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2021年度
2020年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2020年度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青州造紙附屬綜合廠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
913504271559421677 |
|||||
生產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縣青州鎮 |
法定代表人 |
胡濱 |
聯系方式 |
13950902751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
年產3.6萬噸紡銅版紙 |
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并正常運行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生產線及治理設施通過環保驗收 排放許可證號:913504271559421677001P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
已在“福建省親清服務平臺-福建省企業自行監測管理系統”上公布
|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
送青山污水廠處理 |
|||||
|
排放方式 |
排放濃度(單位:水mg/L、氣mg/m3) |
執行標準值(單位:水mg/L、氣mg/m3) |
超標情況 |
排放量(單位:噸) |
核定的排放總量(單位:噸) |
||
主要污染物 |
COD |
連續 |
58.74 |
90 |
無 |
545.98 |
1745.5 |
|
NH3-N |
連續 |
0.868 |
8 |
無 |
8.24 |
155.5 |
||
|
|
|
|
|
|
|
||
|
|
|
|
|
|
|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填報人員 |
謝曉英 |
企業審核人員:胡濱 2020年 04月 04日 |
||||||
本單位承諾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并對因填報或提交虛假信息、資料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2019年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2019年度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
913500001581574975 |
|||||
生產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縣青州鎮 |
法定代表人 |
張小強 |
聯系方式 |
0598-5655891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
年產10萬噸紙袋紙生產線、年產15萬噸箱紙板生產線、年產20萬噸高強瓦楞原紙生產線、年產9.6萬噸漿粕生產線 |
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并正常運行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生產線及治理設施通過環保驗收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國控企業) |
已在“福建省污染源企業自行監測管理系統”上公布 |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備案編號:350427-2017-012-M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
水排放口2個、氣排放口4個 |
|||||
|
排放方式 |
排放濃度(單位:水mg/L、氣mg/m3) |
執行標準值(單位:水mg/L、氣mg/m3) |
超標情況 |
排放量(單位:噸) |
核定的排放總量(單位:噸) |
||
主要污染物 |
COD |
連續 |
54.68 |
90 |
無 |
503.81 |
1745.5 |
|
NH3-N |
連續 |
1.09 |
8 |
無 |
9.71 |
155.5 |
||
SO2 |
連續 |
39.79 |
200 |
無 |
164.15 |
1460.8 |
||
NOX |
連續 |
83.80 |
200 |
無 |
286.84 |
1460.8 |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填報人員 |
廖聯鴻 |
企業審核人員: 沈軍 2019 年 03 月 08 日 |
本單位承諾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并對因填報或提交虛假信息、資料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
913500001581574975 |
|||||
生產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縣青州鎮 |
法定代表人 |
張小強 |
聯系方式 |
0598-5655891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
年產10萬噸紙袋紙生產線、年產15萬噸箱紙板生產線、年產20萬噸高強瓦楞原紙生產線、年產9.6萬噸漿粕生產線 |
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并正常運行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生產線及治理設施通過環保驗收 排放許可證號:913500001581574975001P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國控企業) |
已在“福建省污染源企業自行監測管理系統”上公布
|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備案編號:350427-2017-012-M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
水排放口2個、氣排放口4個 |
|||||
|
排放方式 |
排放濃度(單位:水mg/L、氣mg/m3) |
執行標準值(單位:水mg/L、氣mg/m3) |
超標情況 |
排放量(單位:噸) |
核定的排放總量(單位:噸) |
||
主要污染物 |
COD |
連續 |
55.4 |
90 |
無 |
601.2 |
1745.5 |
|
NH3-N |
連續 |
0.39 |
8 |
無 |
4.2 |
155.5 |
||
SO2 |
連續 |
42.24 |
200 |
無 |
252.1 |
1460.8 |
||
NOX |
連續 |
80.04 |
200 |
無 |
295.1 |
1460.8 |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填報人員 |
廖聯鴻 |
企業審核人員: 沈軍 2018 年 03 月 06 日 |
本單位承諾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并對因填報或提交虛假信息、資料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2017年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5815749-7 |
郵政編碼 |
365056 |
|||
生產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縣青州鎮 |
法定代表人 |
張小強 |
聯系方式 |
0598-5655891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
年產10萬噸紙袋紙生產線、年產15萬噸箱紙板生產線、年產20萬噸高強瓦楞原紙生產線、年產9.6萬噸漿粕生產線 |
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并正常運行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生產線及治理設施通過環保驗收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國控企業) |
已在“福建省污染源企業自行監測數據發布平臺”上公布 |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備案編號:3504272014C010068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
水排放口3個、氣排放口4個 |
|||||
|
排放方式 |
排放濃度(單位:水mg/L、氣mg/m3) |
執行標準值(單位:水mg/L、氣mg/m3) |
超標情況 |
排放量(單位:噸) |
核定的排放總量(單位:噸) |
||
主要污染物 |
COD |
連續 |
54.7 |
90 |
無 |
588.2 |
1719.9 |
|
NH3-N |
連續 |
0.56 |
8 |
無 |
6.97 |
152.9 |
||
SO2 |
連續 |
37.1 |
200 |
無 |
1811.407 |
1821.6 |
||
NOX |
連續 |
56.0 |
200 |
無 |
565.31 |
1378.1 |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填報人員 |
廖聯鴻 |
企業審核人員: 2017 年 06 月 05 日 |
本單位承諾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并對因填報或提交虛假信息、資料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5815749-7 |
郵政編碼 |
365056 |
||
生產地址 |
福建省沙縣青州鎮 |
法 定 代表人 |
潘士穎 |
聯系方式 |
0598-5655891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
年產10萬噸紙袋紙生產線、年產15萬噸箱紙板生產線、年產20萬噸高強瓦楞原紙生產線、年產9.6萬噸漿粕生產線 |
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并正常運行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生產線及治理設施通過環保驗收 排放許可證號:350400-2014-000013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國控企業) |
已在“福建省污染源企業自行監測數據發布平臺”上公布
|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備案編號: 3504272014C010068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
水排放口3個 氣排放口4個 |
||||
|
排放方式 |
排放濃度(單位:水mg/L、氣mg/m3) |
執行標準值(單位:水mg/L、氣mg/m3) |
超標情況 |
排放量(單位:噸) |
核定的排放總量(單位:噸) |
|
主要污染物 |
COD |
連續 |
56.7 |
90 |
無 |
1555.48 |
1719.9 |
NH3-N |
連續 |
0.61 |
8 |
無 |
56.08 |
152.9 |
|
SO2 |
連續 |
37.2 |
200 |
無 |
1585.91 |
1821.6 |
|
NOX |
連續 |
48.2 |
200 |
無 |
1044.97 |
1378.1 |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填報人員 |
廖聯鴻 |
企業審核人員:沈軍 2016年5月20日 |
2014年環保工作完成情況
一年來,公司環保工作緊緊圍繞2014年度公司一類重點任務展開,努力做好削減污染源頭、降低污水處理成本和上級監測達標等主要工作,通過采取一系列加大管理力度等措施,實現了全年無重大污染事故發生和在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減排污染物總量的公司環保總目標。現將2014年環境保護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
公司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總經理、分管副總時常親臨污水處理現場檢查工作,公司每季度組織的安全生產例行檢查中把環保檢查也納入其中,形成了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環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環境保護教育活動
為紀念“六五”世界環境日,環保部牽頭組織召開了環保員座談會。在公司領導沈軍副總的策劃和組織下,公司召開了有關分廠單位主要領導和環保員座談會,各單位領導、環保員認真參觀了污水處理廠運行工藝現場,親自體驗和感受了污水處理工藝過程。參觀后在污水處理廠會議室進行座談交流,會上,環保部報告了源頭各主要污染源1-5月的排污情況,及目前公司存在的急需解決和需要深入探討的主要污染問題,各單位領導、環保員各抒己見,針對本單位存在的環保問題談了各自的建議和看法。繼2013年公司被列為沙縣創建省級生態縣“生態工業示范企業”后,2014年公司又被列入三明市創建省級生態市“生態示范企業”,并通過省級有關專家的現場檢查和驗收。
三、完成環保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工作
根據省環保廳的要求,各企業必須完成編制通過評審和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公司自2013年8月開展該項工作以來,歷時近一年,于今年5月完成專家評審和驗收,并順利在省環保廳環境應急中心備案登記。
四、完成第三輪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工作。
公司于2008年完成的第二輪清潔生產審核已五年期滿,必須繼續開展第三輪清潔生產審核,于4月份委托福建省偉邦市政環保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為咨詢協作指導單位,期間共有29項無低費方案及4項中高費方案得到全面實施,于今年8月完成各項工作,并通過市環保局評審和驗收。計劃2015年上級環保部門將組織專家對中高費方案完成情況進行驗收。此輪清潔生產審核有效期5年。
五、污水處理工作
1、2014年,完成污水處理總量1461萬噸,全年進水平均COD濃度為1164.2 mg/l,初沉池出水平均COD為875.3mg/l,從總體看源頭進水濃度比上年有明顯下降。 COD去除率為92.2%,BOD去除率95.9,運行效果良好。
2、完成了2.0米和2.5米帶式脫泥機的維修改造工作。并對深度處理系統儲藥槽及加藥系統進行優化改造。并根據輕重緩急完成了南、北泵房多臺污水泵的大修工作。
3、環保部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加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深入開展“安康杯”、“安全生產月”、“8.22”、“11.9”等一系列活動,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促進我部安全生產工作,實現安全發展,全面實現年初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
六、環保管理工作
1、加強環境管理獎懲體系的考核力度,降低源頭污染負荷,杜絕污染事故的發生。結合年初公司和各分廠單位簽訂的環保目標責任狀考核細則及公司經濟責任制(環保)考核各項規定實施獎懲。全年共處罰大小非正常排污事件5起,包括對生產過程發生的跑冒滴漏現象和超限值排污進行扣獎,共處罰金7123元,并對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2、環保“三同時”完成情況。于4月完成漿粕項目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監測和現場驗收工作。
3、積極配合圓滿完成上級環保部門定期和不定期的污染減排比對和污染減排監督性監測任務。認真完成上級環保部門2014年新增加的全廠“自行監測”任務,按月及時完成省環保廳平臺的數據上報任務 包括完成委托第三方監測的各項監測指標,完成沙溪河水環境的調查等工作。
4、熱電廠鍋爐脫硫系統運行穩定正常,尤其是6#爐脫硫系統,始終保持脫硫效率達80%以上,由于該爐脫硫系統的穩定運行,2013年該爐完成了減排SO21669.8噸,今年有望在該基數上再完成400噸左右的SO2減排量。屆時又將為“十二五”福建省SO2減排做貢獻。
5、6#爐濕法除塵和脫硫優化技改項目已進入土建施工階段,項目已于2015年3月初完成,目前 6#爐各項污染物排放指標已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
6、完成初始排污權和二類可交易排污權的核算和認定工作。排污權核定工作完成后,目前公司COD排放總量為1719.9噸/年,大大低于“十一五”期間的8102噸/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821.6噸/年,原來為3232噸/年。新核定的排污總量是以我們目前執行的最嚴格的標準確定的,也就是說所有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流量都必須達標,這樣才能控制在總量范圍。可交易二類排污權為:COD 3194.1噸/年,氨氮174.1噸/年,SO2 285.14/年。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已出售部分COD、氨氮和二氧化硫。
7、由技改技術室牽頭的公司生活污水送污水處理場處理的技改項目已進行設計和招標階段,有望于2015年上半年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
2015年環保工作計劃
1、新的環境保護法于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法增加規定“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并明確“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污染者擔責的原則。”規定了環境公益訴訟,針對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又設計了按日計罰。新環保法還增加了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尤其是法律責任特別嚴厲,比如拘留,行政拘留有四種情況,(1)沒有環境保護評價就要拘留,(2)偷排污染物的要拘留,(3)如果偽造、造假的也要拘留,(4)瞞報、謊報數據也采取拘留的形式。為此,公司上下必須加強對新環境保護法的學習,更重要的是硬件必須達到,也就是要確保“三廢”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2、2015年1月開始,三明市所有重點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必須統一委托第三方運營,公司兩臺鍋爐在線監控儀器、污水三臺在線監控儀器(COD、氨氮、流量在線儀)全部由第三方直接運營,公司廢水、廢氣所有排放指標必須確保穩定達標排放,不得有超標現象發生。
3、2015年為響應國家提高排污費的規定,福建省將擬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一倍排污收費。
4、2015年年底必須完成5#爐脫硝和除塵技改項目。
5、在全公司范圍內積極開展環保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工作。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表
單位名稱 |
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5815749-7 |
郵政編碼 |
365056 |
||
生產地址 |
福建省沙縣青州鎮 |
法 定 |
潘士穎 |
聯系方式 |
0598-5655891 |
||
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 |
年產10萬噸紙袋紙生產線、年產15萬噸箱紙板生產線、年產20萬噸高強瓦楞原紙生產線、年產9.6萬噸漿粕生產線 |
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
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并正常運行 |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
生產線及治理設施通過環保驗收 |
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
已在“福建省污染源企業自行監測數據發布平臺”上公布 |
||||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 |
備案編號: |
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 |
水排放口3個 |
||||
|
排放方式 |
排放濃度(單位:水mg/L、氣mg/m3) |
執行標準值(單位:水mg/L、氣mg/m3) |
超標情況 |
排放量(單位:噸) |
核定的排放總量(單位:噸) |
|
主要污染物 |
COD |
連續 |
79.7 |
90 |
無 |
1417.71 |
1719.9 |
NH3-N |
連續 |
2.87 |
8 |
無 |
51.11 |
152.9 |
|
SO2 |
連續 |
84.5 |
200 |
無 |
1810.811 |
1821.6 |
|
NOX |
連續 |
45.7 |
200 |
無 |
979.243 |
1378.1 |
|
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填報人員 |
廖聯鴻 |
企業審核人員:沈軍 2015年4月2日 |